不待扬鞭自奋蹄
——通辽市国资国企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综述
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新阶段作出的重大决策,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又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国企改革重大举措的再深化、再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是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总抓手。
通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企改革工作,相关部门及时跟进部署,认真研究推动,层层压实责任。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通辽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辽市国资委,承担国企改革日常工作,统筹各部门、各市属国有企业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为全市国资国企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出了“动员令”,吹响了“冲锋号”。
2020年以来,全市国有企业通过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中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新的成效。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企业整体盈利基础持续巩固,市场化经营活力动力显著提升,国资监管效能有效提升,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在“量、质、效”三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市国有企业以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更好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要求和鲜明特色,是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根本保证。
2019年以来,通辽市国资委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首要任务,督促各企业制定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纪检工作会议,推动市属各党组织纪委(纪检委员)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制定了《通辽市国资国企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国资国企系统共查摆问题573个,制定整改措施674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战略支撑和坚强制度保证。目前,5户市属国有企业及所属重要子企业均已建立前置研究事项清单。所属企业各党组织积极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全面完成党建工作进公司章程的修订工作,5户市属国有企业和符合董事会设立条件的子公司均已设立董事会,实现了董事会应建尽建。不断强化对国有企业董事会行权情况的分析研判和指导监督,建立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建立了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建立董事会的19户子企业中15户企业已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占比79%,完成配备外部董事35人,其中霍煤集团7户所属子公司已全面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同时,通辽市国资委正在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对5户一级监管企业开展外部董事配备工作;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国有企业内部制度体系,指导5户市属国有企业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依法理顺出资人、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厘清董事会与党委会、监事会的职责边界;全市42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工作。
“三项制度”改革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核心工作,通辽市国资委紧紧抓住国企改革的“牛鼻子”,发展活力日益增强,效率效益持续提升,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通辽市国资委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加快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机制,转变国企干部员工“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心态,全面激发企业活力动力。加快改变国企选人用人机制,建立真正的市场化机制,打破体制内、体制外束缚和行政级别限制,按照用人需求与能力素质匹配原则建立能进能出机制;以收入能增能减机制为切入点彻底打破“铁工资”,改变传统薪酬分配机制,建立与绩效和贡献相挂钩、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激励机制,薪酬根据绩效动态调整、动态考核,确保干部员工时刻保持干事创业热情;建立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薪酬分配制度,指导市属国有企业设定集团本部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5户市属国有企业均完成了集团本部职能部门设定工作,明确了用工总量;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定《操作指引》引导5户市属国有企业制定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其中霍煤集团所属子公司已率先完成有关合同和契约的签订工作;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通辽市国资委修订了《通辽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率先推动城发集团、霍煤集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实现由“伯乐相马”向“赛场选马”的转变。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核心,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为重点。通辽市国资委按照《通辽市国有资本整合实施方案》要求,将一级监管企业由9户整合为5户,现已全面完成资产和人员整合工作。采取“提”“减”“合”“去”“控”等措施推进企业管理层级压缩,明确将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三级以内,推动企业优化组织结构、开展清理整合;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打造精干高效管理机构,以市场为导向有针对性地调整结构。重新修订了出资监管企业主业目录,对监管的5户市属国有企业明确了主责主业,明确每户企业主责主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已通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全市“十四五”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编制工作;4户“僵尸企业”完成出清,霍煤集团破产“僵尸企业”已受理清算,城发集团1户“僵尸企业”已完成注销,盘活资产1.03亿元,处置债务0.85亿元,比较2017年减亏1.85亿元,按程序已完成出清;实现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收官,“三供一业”维修改造任务已全面完成,全市由国有企业管理的1.7万余人退休人员档案和党组织关系已全部完成移交。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辽市国资委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完成开展5户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评估,为下一步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科学依据。坚持推介混改项目,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深化合作,通过报送一批拟参与混改项目,把混改项目通过产权平台实现推介目的;不断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工作指引,严格要求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全部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场交易,强化对资产评估和备案的监管;强化投资行为监管,制定了重大项目投资风险管理办法、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等文件,强化企业投资效益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监督企业重大投资项目,严格把好程序关和监督关。
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是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的重要途径,通辽市国资委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创新发展新活力。完成国有企业“总部机关化”专项治理,5户市属国有企业均制定了工作方案,通过开展自纠自查已完成整改工作;市属企业各级管理层中115人完成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目前霍煤集团、城发集团已完成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建立健全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已有52户国有企业实现了全员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职务升降、薪酬增减紧密挂钩;全面开展市场化用工,采用公开招聘的人数占新进员工的比例为95%以上;稳妥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5户市属国有企业均已建立对所属各层级子企业契约化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通过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提高企业经营质量和效益,为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通过指导市属国有企业重新制定薪酬管理办法,对部分工资水平偏高、过高的企业,或主业不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工资增长过快的情况进行适当约束。
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成权力和责任清单修订工作,制定出资监管企业监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17项监管事项和16项服务事项,厘清了监管事项和服务事项界限;建立差异化分类考核体系,根据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将研发投入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根据发展阶段和经营形势对指标实施动态调整;全面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原则,将全市8个部门出资的35户国有企业纳入通辽市国资委监管的5户市属国有企业。
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已经到了冲锋攻坚的关键时期,下一步,通辽市国资委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勇于攻坚克难,积极担当作为,继续抓牢抓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这个“总抓手”,切实将深化改革三年行动抓扎实、抓到位、抓出实效,加大力度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对标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等重点工作,继续通过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努力做强做优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为通辽人民提供服务保障,为通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