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辽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3日至5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通粮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6月21日,巡察组向我集团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整改期间,共追责问责4人,追缴资金74240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通粮集团党委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成人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6月份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通粮集团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集团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集团党委于7月31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在会上针对认领问题逐一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整改过程中,共对3个二级单位党组织、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强化党的领导,着力解决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够牢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
1、关于“对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16年以前党委会、董事会原始记录缺失等问题,加强了对会议记录的重视和规范,建立健全各种会议记录,及时收集整理会议资料,2016年以来各项会议记录健全。制定了《通粮集团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会议记录负责人,并要求认真、详细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及表态意见,真正做到各种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研究的全过程。追责问责1人。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够牢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16年以前会议记录中存在董事会代替党委会等问题,制定了《通粮集团会议议事规则》,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需事先听取党委的意见,党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委会、董事会,党委在各项决策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3、关于“领导班子存在软弱涣散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集团主要领导通过谈心谈话消除班子成员工作上的隔阂,达到了统一思想、团结奋进的目的。二是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监督管理,重大项目投资必须深入调研、上会充分讨论通过后实施;逐步制定和完善《仓储管理制度汇编》、《资产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提高对经济形势研判的认识和能力,迅速转变思想,通过市场化改革、薪酬制度改革等,拓宽经营思路,增强自主经营创收的能力。
4、关于“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上报了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制定并下发了《通粮集团党委全面加强和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建立健全《集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工作的机制。二是加强集团门户网站、通粮要情、微信群等舆论平台建设,确定门户网站、通粮要情、微信群舆论平台责任人,实行责任制,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宣传工作。三是将意识形态有关学习内容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中心组2018年已学习意识形态有关内容4次。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增加落实意识形态领域责任自查内容。
5、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召开党委会修订了《通粮集团“三重一大”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规范决策方法和决策程序;对所属企业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强化监督制约,要求所属企业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和《通粮集团“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并做好上会研究记录。
(二)加强党的建设,着力解决党建工作抓的不实、党内生活不够严肃等问题
6、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整改情况。集团党委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管理和考核,6月,党委派出考核组对所属基层党支部2017-2018年度党建工作进行了全覆盖考核调研,同时对2018年党建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提出问题及建议共70余条,并限期整改,抓好后续整改工作;2018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2次,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7、关于“失联党员过多,查找不力”问题整改情况。集团党委一直高度重视失联党员查找工作,2016年以来,发动全集团之力,通过多方式查找、沟通协调、登报公示、定期上报等工作,2017年末已按照程序将查找结果上报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并按照党工委要求对仍存在的失联党员进行了相关组织处理。
8、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要求对照检查材料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并经集团党委书记、党务工作分管领导对每份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在 7月3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开展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认真学习并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党支部(党小组),每年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活动不少于12次。三是严格履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向所属党支部下发了《“三会一课”制度》,并在7月举办的党务工作培训班中对“三会一课”进行了专题培训。
9、关于“政策理论学习不够”问题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了《通粮集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2018年通粮集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整体计划及详细计划,并指定专人做好集中学习会议记录,同时班子成员个人按要求记好个人学习笔记,2018年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制定下发了《2018年集团党组织整体学习计划》,要求集团及所属企业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并坚持对党的基本理论政策等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
10、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集团党委中心组再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分工在8月21日前再次到基层党支部结合实际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4月27日集团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会,每名党员撰写了研讨发言稿。向所属各党支部发放了书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深入学习思想内涵并运用其指导实践。
1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整改情况。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在学习党章和系列讲话的同时,结合建党97周年,组织开展了创先评优活动,评选并表彰了先进党支部4个,优秀共产党员2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优秀员工27名,并要求全体员工向身边的合格党员学习。
(三)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作风漂浮、“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12、关于“存在作风漂浮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集团作风建设,加大班子成员对所属企业的调研频率,每人每年至少深入基层调研2次,并形成调研报告,及时掌握基层企业动态情况,现已完成。二是加强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将职工日常考勤、请销假情况纳入每月考核考评工作中,与薪酬、奖惩挂钩。三是充分发挥纪检巡察办职能,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召开了纪检巡察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工作,并对所属企业进行了全面巡察,相关工作记录已留存,并对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问效。追责问责1人。
13、关于“对所属企业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在集团原董事长离任审计报告中提出木里图粮库亏库后,通粮集团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专项核查小组开展核查工作,并形成专项核查报告提交董事会研究通过上报市国资局等部门,并根据市国资局批示,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木里图亏库损失情况进行评估。目前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整改。二是加强制度管理,相关责任领导已做出说明和深刻检讨,并杜绝今后类似事情发生。
14、关于“职责范围内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加大股权清理力度,根据企业经营需要有舍有留,对于无经营价值企业依法清算。
15、关于“对下属企业重大项目监管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资产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基建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加大对所属企业重大项目的监管力度,经过对所属企业历年来重大项目相关情况调查核实,实施的基建项目均由企业自行组织招投标,已将招投标手续交集团备案。对于个别粮库钢罩棚、烘干塔造价过高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属于擅自增加其他建造项目未经集团批准所致,已在干部大会上给予了通报批评。三是由于粮食加工公司为股份制企业,在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时,通粮集团提出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但两家民营股东坚持通过比价竞价的方式建设和采购,股东会上以2/3的表决权通过,虽然较招投标方式节省了350多万,但坚持招投标采购的思想认识不足,对对外投资的监管不到位,未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采购招投标方式进行资产购置,应该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16、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年内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企业经营相结合,纳入集团领导班子和所属企业年终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7月,结合实际对所属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组织赴通辽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17、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书记带头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纪检书记履行监督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等制度规定,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二是2016年以来集团党委每年与所属党支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集团及所属企业环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根据自身岗位实际均制定了“正负面清单”。三是为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制定了《一岗双责制度》《两个责任和两个责任清单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四是党委班子成员亲自参与对分管工作领域廉政风险点查找、建立防控制度工作,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审核。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环节干部、所属企业班子成员均查找了所在岗位的风险点并制定了防控措施,共查找风险点296个,制定防控措施303条。五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集团党委负责人定期与班子成员、企业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工作领域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
18、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能有待提高”问题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组从加强日常监督,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全面开展廉政约谈,深入基层开展监督调研、谈心谈话,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制度化、指标化考核,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等方面进行了整改。
19、关于“落实审计报告监督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历任集团及下属粮库法人代表离任审计报告、各粮库年度审计报告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对集团原董事长离任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各粮库领导离任审计报告及年度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逐一要求涉及企业逐项进行了整改。
20、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搞变通”问题整改情况。针对落实自治区巡视通辽市委反馈意见“存在专职政工人员配备未达标、意识形态工作力量还不够强问题”整改过程中,虽增加2名政工人员但均为兼职的情况,通过所属企业副职竞聘上岗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力量,充实了1名专职政工人员,实现专职政工人员配备达标,人数大于企业员工总数的1%。
(四)严把选人用人关,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2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缺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对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了自查,2016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干部提拔、人员招聘过程均基本符合选人用人相关程序。二是研究制定了《通粮集团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程序。三是制定下发了《所属企业副职竞聘实施方案》,并于8月16日召开了竞聘上岗大会,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2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失”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向市委组织部门推荐近期后备干部、中长期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组织副职竞聘,组建内部“后备人才储备库”等,增强干部梯队建设。对于个别粮库负责人一直未换人情况,召开了党委会研究并上报了专题报告。
23、关于存在“吃空饷”问题整改情况。召开党委会研究并上报了专题报告,所涉及人员已通过竞聘上岗到岗工作,按岗位发工资。
(五)持续深化正风肃纪,着力解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问题
24、关于存在违规占有公务用车问题整改情况。通粮集团统一对所有公务车辆再次进行彻底排查,全面清理,并将过去没有上账的计入固定资产账,对一批废旧公务用车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拍卖。追回蓝鸟车报销的检车及保险费用3200元上缴集团财务,并在干部大会上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针对伊兰特车未归还原企业情况,原分管领导做出说明,相关人员在集团职工大会上作了深刻检查。对“存在下属单位职工私自出售集团公车情况”,实为通辽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职工私自出售公车,通粮集团积极对其卖车款进行追索,52000元目前已追回并上交集团财务。共追责问责2人。
25、关于“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所属企业薪酬改革实施方案》,今后企业薪酬严格按照该方案执行,不再出现津贴、加班费等标准不一的情况。二是对个别粮库取暖费超出部分6200元收回并上缴集团。三是印发整改文件,对所属企业通讯费补助发放情况进行自查,未实行通讯费实报实销的企业已将违规足额发放的通讯费补助收回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标准额度内实报实销。
26、关于接待费超标问题整改情况。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因2013年两大集团整合之前通粮集团一直没有正常经营,新集团成立后,业务增多、集中会议频繁,造成招待费过高。2014年集团拟将霍林河粮库改造成放心农产品物流园区(后因下岗职工上访搁置),邀请了北京、沈阳、天津等多地企业多次来本地考察调研,造成招待费超标。通过上述问题,我们已深刻反省,今后必须增强危机意识,引以为戒,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27、关于“集团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加强集团财务管理,并要求财务人员对报销发票进行严格把关,对反馈意见所提事项、票据进行了逐一核查,由当时经手人一一进行了书面说明,并在干部大会上对相关经手人进行了通报批评。追回2013-2014年购买服装款12840元。今后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共追责问责2人。
通过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巡察和我集团对问题的整改,通粮集团党委班子和全体干部经受了一场深刻的党性教育,在思想政治、党的建设、工作作风、企业管理等方面实现了大促进、大提升。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通粮集团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粮食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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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通粮集团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